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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24
是否進口國產(chǎn)
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為布洛芬。輔料為預膠化淀粉、黃原膠、甘油、蔗糖、無水枸椽酸、苯甲酸鈉、吐溫80、食用色素、食用香精、純水。
性狀本品為橙色混懸液,味甜,有調味劑的芳香。
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發(fā)熱、頭痛,也用于緩解中度疼痛如關節(jié)痛、神經(jīng)痛、偏頭痛、牙痛。
用法用量成人一次15-20毫升,一日3-4次。12歲以下小兒:2-3歲 12-14公斤 1次3毫升 若發(fā)熱或疼痛不緩解,可每隔4—6小時重復用藥一次,24小時不超過4次;4--6歲 16-20公斤 1次5毫升 若發(fā)熱或疼痛不緩解,可每隔4—6小時重復用藥一次,24小時不超過4次;7--9歲 22-26公斤 1次8毫升 若發(fā)熱或疼痛不緩解,可每隔4—6小時重復用藥一次,24小時不超過4次;10-12歲 28-32公斤 1次10毫升 若發(fā)熱或疼痛不緩解,可每隔4—6小時重復用藥一次,24小時不超過4次。
不良反應1、少數(shù)病人可出現(xiàn)惡心、嘔吐、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、胃腸道潰瘍及出血、轉氨酶升高、頭痛、頭暈、耳鳴、視力模糊、精神緊張、嗜睡、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。
2、罕見皮疹、過敏性腎炎、膀胱炎、腎病綜合征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、支氣管痙攣。
禁忌活動期消化道潰瘍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1、 2歲以下嬰幼兒應遵醫(yī)囑。
2、 本品為對癥治療藥,用于解熱連續(xù)應用不得超過3天,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,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3、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對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過敏者慎用。
4、 腎功能不全、高血壓、心功能不全、消化道潰瘍、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(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異常)的患者,使用前必須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5、 服藥期間如出現(xiàn)胃腸道出血、肝、腎功能損害,視力、聽力障礙、血象異常應立即停止用藥。
6、 有支氣管哮喘病患者,請在醫(yī)生指導下使用。
7、 由于持續(xù)的嘔吐、腹瀉或液體攝入不足而出現(xiàn)明顯的脫水需就醫(yī),以糾正水及電解質平衡。
8、 合并抗凝治療的患者,服藥的最初幾日應隨時監(jiān)測其凝血酶原時間。 9、 除非有醫(yī)生的指導,在使用本藥期間,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熱鎮(zhèn)痛藥物。
10、孕婦、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11、當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用。
12、如服用過量或發(fā)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就醫(yī)。
13、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 14、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藥物相互作用1、本品與其他解熱、鎮(zhèn)痛、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的不良反應,并可導致潰瘍。
2、本品與肝素、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,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,增加出血傾向。
3、本品與地高辛、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同用時,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4、本品與呋噻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時,后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,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后者的降壓效果。
5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藥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解熱鎮(zhèn)痛及抗炎之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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